杨志达先生

主席

杨志达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丶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获委任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彼在香港大学毕业,持有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获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甲级)。

彼於核数丶公司重组及企业融资方面累积广泛经验。彼曾於一间主要国际会计师行任职超逾十年,其後於多间香港上市公 司担任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的工作。彼曾担任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香港总部的会长。彼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之创会成 员及副会长以及香港会计师专业协会大中华发展工作委员会成员。彼为博耳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5)及国电科 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该等公司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 板上市。彼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丶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及二零零七年二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分别担任KFM金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16)丶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1991)及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2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该等公司均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彼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丶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丶香港执业会计师丶国 际财务管理协会的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及香港酒业总商会副会长。



关保铨先生

关保铨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成员。彼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获委 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於一九八三年毕业於香港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於一九八七年取得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 位,於一九九二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於一九九八年取得伦敦大学财务管理理学硕士学位,并於二零零六年取得 南澳洲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高级商业实务硕士学位。

彼於房地产丶企业融资及合规事务方面累积逾30年丰富法律及会计专业经验。於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七年,彼於香港政 府库务及审计部门任职会计主管人员,其後出任核数师;於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三年,彼於的近律师行任职见习律师及 律师。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彼出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7)执行董事。於 一九九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彼出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之总经理(法律及秘书部)。於二 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彼为何耀棣律师事务所的顾问律师。彼目前为香港梁陈彭律师行的顾问律师。

彼自一九九零年九月起於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彼亦自一九九一年起在英国及澳洲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资深会员以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彼亦於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一年出任税务上诉委员会成员,并 於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出任当时内幕交易审裁处成员,且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出任重写公司条例之关於公司的 组成丶注册丶重新注册及公司会议和行政条文的谘询小组成员,最近出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成员。彼亦为香港律师会 公司法委员会及税收法委员会会员。关先生於二零一四年获委任为香港上市公司商会财经事务及监管政策委员会主席,并 於香港上市公司商会的官方刊物《Momentum》发表过多篇文章。彼亦定期发表有关企业融资及合规事务的演讲。关先生亦 是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委员及其法规委员会的主席。



龙洪焯先生

龙洪焯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丶薪酬委员会主席丶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成员。彼於二零一一年十一 月十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香港警务处退休总警司。彼於一九六六年以19岁之龄加入香港警务处担任见习督 察,於一九八零年晋升为总督察;於一九八六年晋升为警司;再於一九九三年晋升为高级警司,并於一九九七年晋升为总 警司。彼曾任职多个警队部门,分别为政治部丶警察机动部队丶警察公共关系科以及多个警察分区管理层。於二零零二年 四月退休前,彼为深水埗警区指挥官。

自一九九三年起,彼亦为香港警察警司协会秘书,直至其後於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出任主席。警司协会成员包括香港 警队警司级以上至总警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彼於二零零零年获香港行政长官颁授警察荣誉奖章。

龙先生现时为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田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自二零一五年九月 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担任中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前现称为卓高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4)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为一间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彼亦曾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出任 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华金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82,前称卓智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龙洪焯先生

主席

龙洪焯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丶薪酬委员会主席丶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成员。彼於二零一一年十一 月十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香港警务处退休总警司。彼於一九六六年以19岁之龄加入香港警务处担任见习督 察,於一九八零年晋升为总督察;於一九八六年晋升为警司;再於一九九三年晋升为高级警司,并於一九九七年晋升为总 警司。彼曾任职多个警队部门,分别为政治部丶警察机动部队丶警察公共关系科以及多个警察分区管理层。於二零零二年 四月退休前,彼为深水埗警区指挥官。

自一九九三年起,彼亦为香港警察警司协会秘书,直至其後於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出任主席。警司协会成员包括香港 警队警司级以上至总警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彼於二零零零年获香港行政长官颁授警察荣誉奖章。

龙先生现时为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田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自二零一五年九月 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担任中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前现称为卓高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4)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为一间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彼亦曾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出任 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华金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82,前称卓智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华强先生

杨华强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彼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董事。彼自本集团于一九七零年代成立以来一直任职并为创办人之一。彼负责本集团整体业务发展、策略规划及企业管理。彼于手袋及皮具行业积逾46年经验,并专注制造奢侈品牌手袋及及小皮具逾15年。彼现时为本集团各附属公司的董事。彼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主要股东杨和辉先生的兄长。彼亦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本集团副总经理杨健先生的父亲。彼亦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杨志达先生

杨志达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丶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获委任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彼在香港大学毕业,持有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获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甲级)。

彼於核数丶公司重组及企业融资方面累积广泛经验。彼曾於一间主要国际会计师行任职超逾十年,其後於多间香港上市公 司担任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的工作。彼曾担任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香港总部的会长。彼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之创会成 员及副会长以及香港会计师专业协会大中华发展工作委员会成员。彼为博耳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5)及国电科 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该等公司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 板上市。彼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丶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及二零零七年二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分别担任KFM金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16)丶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1991)及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2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该等公司均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彼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丶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丶香港执业会计师丶国 际财务管理协会的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及香港酒业总商会副会长。



杨华强先生

主席

杨华强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彼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董事。彼自本集团于一九七零年代成立以来一直任职并为创办人之一。彼负责本集团整体业务发展、策略规划及企业管理。彼于手袋及皮具行业积逾46年经验,并专注制造奢侈品牌手袋及及小皮具逾15年。彼现时为本集团各附属公司的董事。彼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主要股东杨和辉先生的兄长。彼亦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本集团副总经理杨健先生的父亲。彼亦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关保铨先生

关保铨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成员。彼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获委 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於一九八三年毕业於香港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於一九八七年取得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 位,於一九九二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於一九九八年取得伦敦大学财务管理理学硕士学位,并於二零零六年取得 南澳洲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高级商业实务硕士学位。

彼於房地产丶企业融资及合规事务方面累积逾30年丰富法律及会计专业经验。於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七年,彼於香港政 府库务及审计部门任职会计主管人员,其後出任核数师;於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三年,彼於的近律师行任职见习律师及 律师。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彼出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7)执行董事。於 一九九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彼出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之总经理(法律及秘书部)。於二 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彼为何耀棣律师事务所的顾问律师。彼目前为香港梁陈彭律师行的顾问律师。

彼自一九九零年九月起於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彼亦自一九九一年起在英国及澳洲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资深会员以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彼亦於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一年出任税务上诉委员会成员,并 於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出任当时内幕交易审裁处成员,且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出任重写公司条例之关於公司的 组成丶注册丶重新注册及公司会议和行政条文的谘询小组成员,最近出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成员。彼亦为香港律师会 公司法委员会及税收法委员会会员。关先生於二零一四年获委任为香港上市公司商会财经事务及监管政策委员会主席,并 於香港上市公司商会的官方刊物《Momentum》发表过多篇文章。彼亦定期发表有关企业融资及合规事务的演讲。关先生亦 是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委员及其法规委员会的主席。



龙洪焯先生

龙洪焯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丶薪酬委员会主席丶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成员。彼於二零一一年十一 月十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香港警务处退休总警司。彼於一九六六年以19岁之龄加入香港警务处担任见习督 察,於一九八零年晋升为总督察;於一九八六年晋升为警司;再於一九九三年晋升为高级警司,并於一九九七年晋升为总 警司。彼曾任职多个警队部门,分别为政治部丶警察机动部队丶警察公共关系科以及多个警察分区管理层。於二零零二年 四月退休前,彼为深水埗警区指挥官。

自一九九三年起,彼亦为香港警察警司协会秘书,直至其後於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出任主席。警司协会成员包括香港 警队警司级以上至总警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彼於二零零零年获香港行政长官颁授警察荣誉奖章。

龙先生现时为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田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自二零一五年九月 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担任中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前现称为卓高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4)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为一间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彼亦曾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出任 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华金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82,前称卓智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